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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二技的同學失戀。

原本只是約在小茶坊吃吃聊聊天開導一下,

沒想到一個不經意的提議,就決定去唱KTV了。

唱歌的途中,她還是哭了。我們都說:哭出來會好一點。

 

她,交往了七年的男生前天跟他分手,理由是:

『我家負債了三千萬,為了不拖累你,所以我們分手吧』

這...啥鬼理由??不過我這同學居然還相信(昏倒

之後是男生的現任女朋友打電話來說:

『我看不下去了,你不用再等他了。他是習慣性劈腿』

 

這很傷,真的很傷。

傷的是,一個女生有多少的七年可以耗?

更傷的是,還是現在的女朋友看不下去打來說她才知道。

 

我說:人都會笨個幾次的!人都笨過的!我們都是過來人。

 

的確,人,不論男人女人,或多或少都曾為了那個愛過的人犧牲付出過,

這犧牲付出可大可小,但是在當下絕對都是最重要的。

我說:

就當作是你前世欠他的債今世來還。我知道你會放不下,吞不下這口氣,

我叫你現在放下是不可能的,但是我還是會這樣跟你說,因為,越放不下越執著,

你就會痛苦多久。這需要點時間來沖淡。又或是找個新的對象也是不錯的。

 

想想,自己也或多或少放棄了一些好機會。不過這些究竟是好還是不好,

我想事後來說都是不恰當的。因為,自己做的決定就要想到以後。

只是,所謂的『以後』還是需要時間的經驗累積才可以想的比較遠。

回頭看看自己走過的三十年路,覺得自己還算是很幸福的了。

 

『生在福中要知福,能知福才能惜福』,我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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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kar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